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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全日制学科教学(音乐)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15:28      发布者:音乐舞蹈学院      点击:[]

  根据《天水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目的

  学科教学(音乐)硕士专业研究生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且能够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质、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实践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完善复试考核评价,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科教学(音乐)硕士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实行分批复试分批录取。我院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录取。调剂考生进行后续批次复试,具体调剂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后期发布的调剂公告

(四)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考生至上”的服务理念,做好考生服务保障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25年下达计划和学校研究生处的分配名额,音乐舞蹈学院招收专业型学科教学(音乐)硕士15名。

四、招生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须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规定方可进入复试。上线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我院一志愿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照规定比例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150%。

(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按照复试规则分批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不得随意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3月28日上午9:30-10:00政审,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414办公室;

3月29日上午8:00-9:30笔试,地点:音乐舞蹈学院214教室;

3月29日上午9:30-10:30专业技能考试,地点:音乐舞蹈学院213教室;

3月29日上午10:30-11:30综合面试,地点:音乐舞蹈学院213教室;

3月29日上午11:30-12:30加试,地点:音乐舞蹈学院214教室;

3月27-30日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10日-13日,具体安排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学校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资格审查

(一)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或自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如有学科竞赛获奖、或各类荣誉证,请提供复印件。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 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 //www.chsi.com.cn/xlcx/rhsq.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四)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六)报考学习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在校期间定向培养,不得更改)。

七、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分两个环节: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中、外音乐史50%、演奏、唱测试50%)

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外音乐史》(详见下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演奏、唱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由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评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 分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评、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1)外语水平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2)综合素质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调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满分30分;

3)专业技能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认识程度以及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及专业综合素质,教师基本技能测试(讲课20分钟)满分50分。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专业课(详见下表),考试时间每门9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该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本人。

学科教学(音乐)硕士复试科目(专业笔试)及参考书目


中、外音乐史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楠、周柱铨,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学科教学(音乐)硕士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音乐理论基础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7年版

2.和声学

和声学斯波索宾等,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八、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标准分和复试成绩标准分乘以相应系数相加所得,以百分制方式呈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所有考生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九、拟录取规则

在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公布录取名单。若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联系学院,提交申请,缺额人数依次递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专业笔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3)综合面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有低于60分者;(5)未按时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造假者;(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十、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费40元/生,考生体检时由学校校医室当场收取。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十一、复试收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费100元。缴费流程另行通知。

十二、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一)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同时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并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确认。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决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向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考生纪律要求

1.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过程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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