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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全日制学科教学(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8日 15:31      发布者:音乐舞蹈学院      点击:[]

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全日制学科教学(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拟招收调剂考生,欢迎各位优秀考生申请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参加调剂的学生为参加2025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B类分数线(含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2. 我院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申请调剂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学科教学(音乐)硕士专业相同,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代码前为045111,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考生

5. 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及复试录取细则对考生提出的学业水平要求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 我院只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本次调剂拟录取人数12名,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200%,即参加面试人员24名。

二、调剂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1. 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符合条件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调剂系统”上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已于331日开通,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学校将于2025480点开放调剂系统,确保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根据入围比例和调剂原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过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 我校设置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期间考生不能更改调剂志愿。锁定解除后考生可更改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其他高校。在各招生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能参加我校调剂复试。

4.复试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间

我院2025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499:3010:30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等(音乐舞蹈学院4414办公室

410日上午8:009:00专业笔试(音乐舞蹈学院214教室

4109:0010:30专业能力(演奏、唱)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厅

410日上午10:3012:00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音乐舞蹈学院213教室

411-13日上午8:0012:00体检(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25499:3010:30

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414室。

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下述证件和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 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照片),大学本科前七个学期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复试承诺书

2. 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已参加工作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村委会)作鉴定并盖章);八个学期的成绩单原件或由档案部门出具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复试承诺书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3.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准予脱产攻读学科教学(生物)的证明。

4. “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5. 报考学习方式为委培定向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在校期间定向培养,不得更改)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在本人档案内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 各类材料、证件或证书必须真实,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可以提供能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并提供复印件。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形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分两个环节: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中、外音乐史50%、演奏、唱测试50%)

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中、外音乐史》(详见下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演奏、唱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由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评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 分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评、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1)外语水平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2)综合素质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调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满分30分;

3)专业技能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认识程度以及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及专业综合素质,满分50分。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专业课(详见下表),考试时间每门9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该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本人。


六、拟录取原则

1. 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 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在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公布录取名单。若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联系学院,提交申请,缺额人数依次递补。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5.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须由人事档案所在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七、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

八、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费40/生,考生体检时由学校校医室当场收取。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将通过会议审议的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向社会公布。

2. 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召开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确定好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

4. 考生对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第一时间受理并予以答复。学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电话:0938-8366356。学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重要提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从事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音乐舞蹈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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